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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5

各班级: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我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1名,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121名。为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评选比例、名额分配

   1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比例为:(1)国家奖学金的比例1.17%;(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比例3.76%;(3)国家助学金一等比例11.35%;国家助学金二等比例15.71%

   2、各班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及评审办法

   各班须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335)规定(见2014年学生手册78页),申请并进行初评评审。

   四、评选工作程序

   1、申请人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5)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证明学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材料除外。

2、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信息表》(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

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学生信息表》(附件7)(纸质和电子版)。

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学生信息表》(附件7)(纸质和电子版)。

5)所有报送材料纸质版于2014109日下午四点前报送文沛楼311,并将电子版发至辅导员老师核实汇总。

   五、其他

1、各班级须准确填写获奖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学生本人进行核对,以免因上报的学生信息有误而造成奖学金荣誉证书和奖助学金无法顺利发放。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学院提交的材料、名单进行整理、复核后,将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在限额内等额审定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国家奖助学金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接到批复后发放国家奖、助学金。

     附件: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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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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